代表职务包括哪些内容?
代表职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有:(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2)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在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6)可以依法向大会提出质询案。(7)可以依法提出罢免案。(8)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可以依法提出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9)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10)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主要有:(1)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2)开展代表视察活动。(3)可以约见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4)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的会议。(6)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7)可以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8)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